采购办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进一步规范采购工作

发布日期:2023-11-19   浏览次数:

     

近日,采购办召开第五十一期集体业务学习会议,专题学习政府采购中供应商常见违规情形及处罚措施,专题学习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中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的情形案例,结合近期采购项目实际,研究规范供应商投标行为等举措。会议由倪伟主持。      

会议指出,一是严格落实学校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落实供应商积分制度和黑名单制度,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供应商严格依照规定情形从严处理;二是严格打击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以非法手段取得评审过程和结果等相关材料、无事实依据恶意质疑投诉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格按照上位法相关规定及学校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处理,并根据情况向相关主管部门反映;三是加强供应商资格审查,通过天眼查等技术手段,探索新方式对供应商实行“穿透式审查”,通过事前、事中、事后各类方式坚决打击围标串标现象,防止恶意低价中标行为;四是严格审查评估长期中标学校采购项目供应商的相关情况,严格审查评估长期报名学校采购项目从未中标供应商的相关情况,重点关注供应商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控股关系、不同供应商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人员混用或者亲属关系、经常性“抱团”投标等情形;五是严格规范供应商质疑投诉处理,要做到答复质疑有法可依、有制度可依、有理有据,注重过程留痕,视情况采取必要措施。      

会议要求,一是要把好采购需求关,除严格审核采购需求、市场调研、需求审查、审批流程外,严格审核采购项目论证工作,进一步加强采购用户市场调研,完善调研报告、采购需求、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四级审核机制,确保采购需求的编制合法合规、明确完整、描述清晰;二是要把好技术指标关,汲取兄弟高校教训,严格政府采购允许进口项目采购需求审查,禁止采购需求中将外国联盟认证作为技术指标要求,禁止将与采购标的自身质量无关的要求作为技术指标排斥潜在供应商投标;三是要把好文件编制关,确保采购文件无倾向性、排他性或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供应商等内容,采购文件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要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细化量化评审因素;四是要把好履约验收关,继续完善履约验收管理办法,以质量为导向,规范采购各环节,规范采购各主体,切实提高项目采购效率和质量,维护学校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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