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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2025年度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和杰出青年项目

发布时间:2024-06-25 11:07:35来源: 点击:

 

基金类型

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现启动2025年度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和杰出青年项目申报工作。

原通知链接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4438464.html

资助强度

1.面上项目:不超过15万元/项,实施期一般为3年。

2.杰出青年项目:100万元/项,实施期为4年。

申请人及单位限项要求

申请人限项要求

每个申请人限申请1项2025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科技人员不得申报:

1.申请人在研主持的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数达到3项(含)以上或逾期一年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达到1项(含)以上的(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除外);

2.申请人申请和在研主持的省基金项目(含省自然科学基金、省联合基金项目)累计达到2项(含)以上的;

3.申请人2024年已将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申报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的;

4.因发生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严重失信行为,被取消其作为申报主体承担和参与省级科技计划任务资格的。

*其他条件详见相应的项目申报指南。

单位限项要求

面上项目实行单位限项申报(数理学科除外)。若接收面上项目申报数量超过单位可申报的数量,研究院将对所有项目再次遴选后择优申报。

合作研究要求

1.项目参与单位一般不超过2个。杰出青年项目不列参与单位。

2.牵头依托单位和项目参与单位应当在申请书提交前签订合作研究协议(或合同),明确资金分配、成果归属等情况。签订的合作研究协议(盖章扫描件)需在网上申报系统中上传。项目牵头单位原则上分配省级财政资金最大份额。

3.项目主要参与者中如含有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境内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项目参与单位,应在申请书填写项目参与单位信息;境外人员(非港澳人员)一般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且须在网上申报系统中上传“境外人员知情同意函”(可在系统中下载模板)的电子扫描文档;港澳人员可以个人身份或以合作研究单位参与项目申报。

申报时间

2024年6月14日~2024年7月15日17:00

六、申报方式

项目须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或“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d.gov.cn/)”实施网上申报。

、联系人及电话

(一)省科技厅社会发展科技处(专题业务咨询):

刘良斌,020-83163436;沈思,020-83163902

(二)省科技厅综合业务办理大厅(系统技术支持):

020-83163930、83163338

(三)省科技厅科技资源统筹处(综合业务咨询):

020-83163834

(四)广研院:

全晋13264461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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