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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秋季学期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22 08:15:06来源: 点击:

       各党支部:

根据广州研究院党委的工作安排,2023年秋季学期入党指导名额为30名。基于目前全院积极分子培养情况和学生人数分布,本次预备党员发展人选面向所有党支部,每个支部保证分配一个名额,超过十名(含十名)积极分子的支部增加一个名额。同时,由团委推荐4名发展人选,其余名额由各支部根据高级党校培训和积极分子的培养情况,另推举一名差额推荐人员,由广州研究院党委统一组织资料审核和公开答辩。具体通知如下:

一、列为发展对象人选的条件

1.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入党动机端正;

2.提交入党申请书时年满18周岁;

3.通过入党推优,积极分子考察期满一年(其中在所在支部培养考察半年以上),从未中断培养,有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每季度认真撰写一篇思想汇报,2个培养联系人每季度填写一次考察意见,支部每半年填写一次考察意见);

4.参加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且成绩合格的2021级和2022级全日制硕土研究生;

5.学习成绩无不及格,无学术不端行为,学习作风优良,未受过校纪处分及其他处分;

6.在党团支部活动中表现积极,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公益活动,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能够起到一定的模范表率作用。

二、发展程序说明

1.资格核查

各支部摸底本支部入党积极分子,查看是否符合发展对象条件。同时,在支部内进行广泛宣传,各支部支委成员要一对一通知到人,保障每个符合资格条件同学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2.意见征集

对符合发展对象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各支部开展意见征集工作。各位支部书记要及时召开支委会或征求意见座谈会等形式,结合每个同志的日常表现、志愿服务情况、支部工作参与情况和党课理论学习情况,讨论预备党员推荐人员,填写附件12023年秋季学期XXX党支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情况简表》,并在班级内部公示。

3.确定拟发展人选

支部委员会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召开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支委参加)讨论确定发展对象人选的顺序,并填写附件2《广州研究院发展对象备案表》。

各支部在确定预备党员人选后,必须在班级和支部群内公示不少于3天。公示期间,支委会成员负责解答同学们的疑问。

三、发展要求

为提高党员发展质量,真正吸纳优秀的积极分子进入党组织,各支部要强化发展质量,严把发展关口,严格政治审查,牢牢把握“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杜绝片面地将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满一年、学习成绩等作为唯一参考标准,需要深入考察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是否端正,对党的认识是否深刻,是否懂得党员义务和权利,是否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是否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全面考察思想政治、道德品行、现实表现等方面,注重学生的一贯表现、关键时刻的表现。

对存在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搞不正当交易及其它不合理的行为可以向研究院反映,待研究院核实情况后作出处理,请广大同学给予支持与监督。

四、上报材料

附件一、二在202311月3日(下周五)中午12:00前发送至公邮jyzx@xidian.edu.cn,邮件命名方式为支部名称+发展对象备案表。同时,确定名额后需要提交的纸质材料包括:

1)入党申请书;

2)思想汇报;

3)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

 

联系人:王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020-32030692

办公地点:海丝知识中心B5602办公室

 

 

 

党建与工会办公室

2023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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