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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助学贷款续贷相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7-05  阅读次数: 

各学院/书院:

国家助学贷款是国家资助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教育部、陕西省教育厅相关通知,为做好学校2024年国家助学贷款续贷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办理

(一)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面向对象

以前年度已办理过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2024-2025学年续贷学生。

注:2024年新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含2024级新生)可联系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确定首次申请办理流程和申贷材料。

2.办理流程

(1)学生网上自助申请

续贷意向的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 (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或“国家开发银行”APP,提出续贷申请,填写续贷声明。

注:贷款学生每年登录学生在线系统应不少于2次,并更新或完善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

(2)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查

学生提交续贷申请后,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开展贷前审查,与借款学生签订合同,发放受理证明。

(3)高校受理

贷款办理完成学生需于92日前登录“一站式网上办事大厅”(http://ehall.xidian.edu.cn/),搜索“助学贷款”模块,录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相关信息。

具体操作流程可登录学生工作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查看。

(4)银行审批放款

学校回执信息录入完成、国家开发银行审批后发放资金。其中,学宿费金额直接打款至学校账户,剩余资金留存在学生本人助学贷款账户中。放款时间为每年的10-11月,具体以银行处理为准。

(二)其他金融机构生源地助学贷款

1.面向对象

以前年度已办理过生源地其他金融机构(哈尔滨商业银行、各地农村商业银行、邮储银行等)承办的助学贷款,2024-2025学年续贷学生。

注:2024年新申请其他金融机构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含2024级新生)可联系经办金融机构确定首次申请办理流程和申贷材料。

2.办理流程

由于各金融机构对续贷申请材料要求不同,学生本人可根据当地经办金融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银行手续办理完成后,如需在办理材料上加盖学校资助部门公章,请于92日后至本科生院资助科(南校区办公楼212室)办理。

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续贷办理

1.面向对象

以前年度已办理过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2024-2025学年续贷学生,原则上需经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注:2024年新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含2024级新生)将于开学后统一组织,另行通知。

2.办理流程

(1)学生申请

学生登陆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点击“再次申请”,确认已填写申贷信息,提交贷款申请。

(2)业务审核

学校审核学生基本信息,困难认定情况等信息后,提交银行审核。

(3)签署借款合同

贷款申请经审核通过后,借款学生登陆中国银行手机银行在线签署借款合同,并获取8位入学验证码,扫描下方二维码提交至学校。具体操作流程可登录学生工作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查看。

(入学验证码录入)

4)入学确认

学生提交入学验证码后学校将进行入学确认,完成后银行放款。其中,学宿费金额直接打款至学校账户,剩余资金留存在学生本人中国银行贷款账户中,具体放款时间以银行为准。

三、工作要求

国家助学贷款是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学宿费困难、顺利完成学业的重要渠道,事关学生切身利益。请各学院/书院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督促学生完成国家助学贷款续贷及回执录入相关工作,做好学生政策解答,及时掌握办理贷款学生情况。2021级、2022级学生由所在学院负责,2023级学生由所在书院负责。

联 系 人:杨

联系电话:81891099

联系邮箱:xgczzk@xidian.edu.cn

本科生院

2024年7月4日

上一条:关于2024年暑假期间资助政策咨询工作安排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对2023级学生大类分流学业评价综合测评最终结果进行公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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