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21年第二批“求真”研修项目申报的通知

信息来源: 时间:2021/08/29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学校国际交流合作,提升学校国际化水平,现启动2021年第二批“求真”研修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

选派对象为学校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人员。

二、选派类别及名额

(一)选派类别及研修期限

高级研究学者的研修期限为3-6个月,访问学者的研修期限为3-12个月,博士后的研修期限为6-24个月。

(二)选派名额

本年度共计划分两次选派,分别在5月和9月进行,共计划选派30人左右,本次进行的是9月份第二批选派工作。

(三)选派国家

主要支持教学科研人员前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的世界一流高校,一流专业研修。

三、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申请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申请人应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较强的学习能力、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工作业绩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符合出国学习的外语条件及学习国家、学习单位的语言要求。

5.符合项目其他具体要求。

(二)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或课题,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

(三)高级研究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55周岁。教学科研人员应为博士生导师或具有高级职称。此外,还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骨干。

2.两院院士、“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或领军人才入选者、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

(四)访问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50周岁,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五)博士后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0周岁,应为我校具有博士学位、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六)外语水平应符合出国研修外语条件及研修国家、单位的语言要求。

(七)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研修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国家公派/学校公派出国研修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四、选派程序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重点依托国家重大工程、重点学科和研究基地、重大科研项目以及国际学术交流合作进行选拔。

(一)申请人提交如下材料:

1.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求真”研修项目申请表(附件1);

2.国外院校邀请函,须由外方导师签字确认(PDF格式);

3.外方导师简介(PDF格式);

4.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已发表学术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复印件;专著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获奖证书及专利证书复印件)(PDF格式);

5.外语水平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全国外语水平考试、雅思、托福、达到国外拟研修单位语言要求(在外方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PDF格式)。

(二)流程审批:

1.优先支持科研团队的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及成员赴国外高水平大学强项学科或科研机构等进行课题研究与科研合作;

2.学院对申请人出国研修提出明确目标要求,并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应含政治思想、师德师风等方面的评价);

学院、学校将对申请人的个人基本信息、申报条件、政治思想、师德师风/品行学风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请人的专业基础、科研能力、发展潜力、外语水平及国外研修单位等进行评审;

经校内公示无异议后取得研修资格;

3.申请人取得研修资格后,填写《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出国研修审批表》(附件2),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与其它有关材料一起报送人力资源部审批。经国际合作与交流部审查后,报送主管校领导。

(三)申请获批后,纳入学校项目并按照学校留学人员管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派出者,视为放弃资助资格。

(四)获批本项目资助的研修人员须与学校签订《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出国研修协议书》(附件3),同时须安排具有一定经济能力,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我校教职工为其国内保证人。保证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负经济连带责任。

(五)研修时间:获得本次研修资格的教师原则上应在2021年12月完成派出。

五、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广泛动员,及时通知相关教师,经个人申请,学院审核把关并推荐至学校,请各单位于9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师资科412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hizike@xidian.edu.cn


人力资源部

2021年8月29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