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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关于开展2021年非教师准聘人员聘期考核暨申请转入事业编制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时间:2021/09/08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人员分类聘用和管理,落实学校分类考核评价制度,现将2021年非教师准聘人员聘期考核暨申请转入事业编制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聘期考核范围

此次聘期考核人员是指列入学校事业编制核定范围内,由学校统一聘用在管理、辅导员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三年(年限计算到2021年9月30日)的非事业编制准聘人员,不包含首聘期满已参加聘期考核人员、学校统一招聘和各二级单位自主聘用的外聘人员。

二、考核原则

(一)坚持民主公开、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

(二)坚持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业绩与综合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核内容

(一)职业操守:爱国爱校,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作风正派,身心健康,有高度责任心和协作精神。

(二)工作能力:熟悉与工作岗位相关的规章制度,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理论知识、写作能力、表达能力和协调能力。

(三)工作业绩:能够胜任本职工作,圆满完成岗位工作任务,得到所在单位同事和工作服务对象的普遍好评。

(四)工作态度:爱岗敬业,有责任心和协作精神,工作任劳任怨、积极主动,诚信礼貌待人,无任何旷工、有效投诉和责任事故等现象发生。

四、考核程序

(一)个人申报

1.符合条件的准聘人员登录“一网通办-网上办事-服务事项-人事人才”(https://ywtb.xidian.edu.cn/EventServe),搜索“聘期考核”选择“准聘人员(管理、其他专技)聘期考核”或“准聘人员(辅导员)聘期考核”模块,点击“在线办理”,填写相关信息后线上提交。

2.点击个人空间,在申办记录—表单申报中找到所填表单并自行打印纸质版(一式一份),附相关支撑材料于9月13日前递交至所在单位。

(二)民主测评

民主测评由各单位组织开展,重点对申报人的职业操守、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和工作态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测评范围:各职能部门和直属单位的准聘人员由所在处级单位的全体职工进行测评,各教学科研机构的准聘人员由所在单位处级领导、各行政科室全体职工及教师代表进行测评。

(三)单位审核

各单位对申报人的材料进行审核,根据申报人聘期内的工作业绩、综合表现以及民主测评结果填写聘期考核意见,并于9月15日前将个人考核表纸质版统一报送至人力资源部人事科。

(四)考核结果公示

学校对聘期考核结果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提出实名异议的,由所在单位组织调查并形成意见。

五、申请转入事业编制

聘期考核结果(含往年)为合格,且已满足年度考核优秀达2次及以上或聘为学校科级及以上岗位或取得高级职称人员,经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推荐,学校将统一组织评审确定转入事业编制的人员。自2019年6月25日以来新入职准聘制人员按照《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准聘制辅导员、一般管理及其他专技岗位人员管理办法》(西电人〔2019〕23号) 执行。

符合转入事业编条件的准聘人员登录“一网通办-网上办事-服务事项-人事人才”(https://ywtb.xidian.edu.cn/EventServe),搜索“准聘人员转入事业编”并选择该模块,点击“在线办理”,填写相关信息后线上提交,在个人空间-申办记录-表单申报中找到所填表单并自行打印纸质版(一式一份),于9月23日前递交至所在单位。请各单位对申请转入事业编制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推荐后,于9月26日前将《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准聘人员转入事业编申请表》报送至人力资源部人事科。

六、合同续聘

经学校与聘用人员协商一致,聘期考核为合格等次且转入事业编内人员签订事业编聘用合同,未转入事业编内人员签订续聘补充协议;聘期考核为不合格等次人员,学校原则上不再续聘。

联系人:李书田 81891872

人力资源部

2021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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