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公派 “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选派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时间:2021/09/09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留学基金委工作要求,为做好2021年度国家公派“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项目

(一)访问学者的留学期限为3-12个月,博士后的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二)留学人员主要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

(三)留学人员需自行联系国外留学单位。

(四)资助内容包括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请条件

(一)符合《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详见链接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50)

(二)须为高校重点培养的优秀青年教师或实验室骨干,在校从事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或组织、管理能力。

(三)访问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四)博士后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学校在职人员及重点培养的后备师资(含应届博士毕业生)。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应留学基金委要求,考虑到疫情影响,本时间节点按照2021年4月1日计算),应届博士毕业生不受此限制。

(五)申请时须提交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

(六)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三、申报程序

(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学校选拔推荐,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的办法。访问学者重点依托教学研究、科学研究项目或研究课题进行选拔,其出国研修计划应与在研项目或课题紧密结合。

(二)优先支持科研团队的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及成员赴国外高水平大学强项学科或科研机构等进行课题研究与科研合作。

(三)学校将对申请人的个人基本信息、申报条件、政治思想、师德师风/品行学风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组织3名(含)以上专家对申请人的专业基础、科研能力、发展潜力、外语水平及国外留学单位等进行评审;对申请人出国留学提出明确目标要求,并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含政治思想、师德师风等方面的评价);经校内公示后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推荐人员名单。

(四)录取结果于11月底公布。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查询录取结果,并下载打印录取文件。

四、申请材料

(一)应提交申请材料

1.申请人提交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

2)《单位推荐意见》(无需扫描上传)

3)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5)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复印件

6)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7)依托项目在研证明

8)外方合作者简历

9)获奖证书复印件(不超过5页)

请申请人按以上顺序准备一份纸质申请材料,并按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的说明将相关材料扫描后上传至信息平台。如提供的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申请材料一律使用A4复印纸打印或复印,请在申请表第一页粘贴申请人近期彩色照片(一寸免冠、光纸正面)。申请人需向学校提交一套书面申请材料由其审核留存(留存期限为两年)。

10)《依托科研项目或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附件4,仅填写本次留学依托的项目/课题,注明项目(课题)起止时间、承担情况等。此材料无须上传至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

11)《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国家公派“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表》(附件1,A3套印,保持申请表格式不变,表中的学校意见无需填写。)

12)单位推荐信(附件2,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2.学院提交材料:《2021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情况汇总表》(附件3)。

(二)申请材料说明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

申请人需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网上申请表;在填写完申请表并确认无误后,可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提交并打印。申请表中的有关栏目应视实际情况和项目要求进行填写,如无相关情况可不填。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申请表应与网上报名信息内容一致。网上申请表正式提交后不能再修改信息(如留学期限、留学国别等)。申请人需在纸质申请表“申请人签字”栏中签名。

2.《单位推荐意见表》

单位推荐意见表在申请人打印申请表时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申请人在网上报名阶段此表不在报名系统中显示)。无需扫描上传。

3.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请申请人将身份证正、反面(个人信息、证件有效期和发证机关)同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4.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应留学基金委要求,考虑到疫情影响,本时间节点按照2021年4月1日计算)

申请人应按所申报项目有关外语水平要求提交相应的有效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包括:

1)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的证明材料为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成绩通知单。

2)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的证明材料为学历或学位证书(证书应注明所学语种,如无请提交其他辅助证明材料)。

3)曾在同一语种国家或地区留学或工作的证明材料为:

往年开具的《留学人员回国证明》或可认定工作/留学期限、工作/留学单位和学历的相关佐证材料:

①曾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应提供:国家移民管理局官网打印的本人出入境记录、国外院校颁发的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②曾在国外工作或研修人员应提供:国家移民管理局官网打印的本人出入境记录、曾留学单位及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分别出具的在外学习或工作的证明。

对曾留学国与拟留学国使用语言不一致的,须另行提供曾留学单位出具的工作语言为相应语种的证明。

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并达标的证明材料:英语为高级班结业证书;德语、法语、日语、俄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为中级班结业证书。

5)雅思、托福考试的证明材料为达标成绩单。

6)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B2级包括参加相应语种考试并取得等同于CECRL B2级的证书或成绩,如德语TestDaF12分以上,法语TEF541分以上、TCF400分以上、DELFB2,西班牙语TELEB2,意大利语CELI3、CILSDue B2、PLIDA B2等。

7)对赴非英语国家留学的人员,如外方邀请信中明确表述可使用英语作为工作语言,英语达到国家公派合格标准也可以申请并派出,派出前可按自愿原则到有关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对象国语言初级培训,申报时提交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即可;如外方邀请信中明确表述使用英语以外语种作为工作语言的留学人员(含邀请信中未明确工作语言者),应达到相应语种合格要求,并提交相应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5.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复印件

申报时必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正式邀请信/函一般应由外方教授/邀请单位签发,并使用邀请单位专用信纸打印。邀请信/函应明确如下内容:

1)基本信息:姓名、国内单位等;

2)留学身份:访问学者/博士后

3)留学期限:明确到留学起止年月(邀请信注明留学开始时间应晚于当年结果公布时间,并早于留学资格截止日期);

4)留学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

5)资金资助情况;

6)外方负责人签字(含电子签名)与联系方式。

注:邀请函内容中申请人姓名、留学身份、留学期限、专业方向及外方签字缺一不可,否则将视为无效邀请函,将导致申请失败。英文以外语种出具的,应提供中文翻译件。

6.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申请人应提供所持有的最高职称、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的复印件。网报时请将以上文件合并为一个电子文档进行上传。没有职称证的教职工可以提供带有职称信息的在职证明。

7.依托项目在研证明

申请人需参依托目前正在进行的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派出,且外方邀请信注明的在外研修专业方向与承担项目(课题)研究工作相一致。上传的在研证明为有关立项文件(限3页),或由学校科研院出具或盖章确认的在研项目(课题)相关证明材料。

8.外方合作者简历

主要包括国外合作者的教育、学术背景;目前从事科研项目及近五年内科研、论文发表情况;在国外著名学术机构任职情况等,原则上不超过一页。国外合作者简历应由其本人提供并签字。

9.获奖证书复印件

应是与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相关的、获奖级别最高、日期最新的奖励(原则上应是五年内获得的)。获奖证书复印件不得超过5页(含)。如无,可不提交。

(三)申请材料整理及提交办法

1.申请人需按照材料清单的顺序整理申请材料并扫描电子版。材料电子版要求彩色扫描,字迹清晰,PDF格式,每份文件大小不超过3M。申请人近期彩色照片要求不超过50K。

2.申请人应提交书面材料一份,由学校主管部门审核留存。请申请人在纸质版材料“申请人签字”一栏签字。

3.申请人应及时将整理后的申请材料提交所在人事处师资科审核。

五、申报时间

(一)2021年的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9月10-30日。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并在线提交。

(二)申报人于2021年9月22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南校区行政楼412室,并将单位推荐信(附件2)和《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附件4)电子版以“学院-姓名”命名后发送至邮箱shizike@xidian.edu.cn

(三)各学院于2021年9月22日前将《2021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情况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shizike@xidian.edu.cn



人力资源部

2021年9月9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