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陕西省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工作专班相关要求(关于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补缴工作收官的公告),部分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补缴工作将于2020年11月30日截止。
按照《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实施方案>》(陕办字〔2019〕80 号)要求,2019年1月21日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来我校工作的退役士兵(士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出现欠缴、断缴的,允许按不超过本人军龄的年限补缴;达到退休年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含军龄)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请2019年7月申请后未缴费或放弃缴费人员到原办理安置手续相应层级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符合申请条件而未申请人员,请于2020年11月23日前将社会保险补缴申请材料(材料清单请参照《关于开展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补缴工作的通知》要求)提交至学校人事处社会保险管理办公室(南校区行政楼415室),由学校统一收齐后递交至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申请补缴。逾期不提交申请、不按规定办理补缴的,视为放弃补缴权益,不再受理。
联系人:张老师 董老师 联系电话:029-81891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