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管理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明晰职员职业发展路线,全面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根据《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职员职级聘任管理办法(暂行)》(西电发〔2019〕41号)和《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职员职级聘任补充规定》(西电人〔2020〕25号)有关内容,现将2020年学校职员职级聘任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范围
1.截至2019年12月31日在编在岗的管理人员(含准聘制管理人员),不包含学校统一招聘和各二级单位自主聘用的外聘人员。
2.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专职辅导员,包括学院(书院)党委副书记、分团委书记等专职工作人员。
二、聘任原则
1.职员职级聘任工作按照制度入轨、平稳过渡、逐步到位、规范管理的原则进行。
2.专职辅导员享受教师和管理身份“双线”晋升,可自主选择教师系列或管理系列待遇,确定后在一个聘期内不再变动。已选择在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的专职辅导员聘期内原则上不再聘任职员职级。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1.各级职员申报条件应符合《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职员职级聘任管理办法(暂行)》(西电发〔2019〕41号)和《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职员职级聘任补充规定》(西电人〔2020〕25号)中所规定的基本条件、能力要求和资历条件等。
2. 2020年聘任时,职员、职务任职年限和参加工作时间计算截至2019年12月31日。
3.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此次职员聘任:
⑴ 不符合聘任条件规定的;
⑵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⑶ 上一年度考核或师德师风考核未达到合格者及未考核者;
⑷ 影响职级晋升的其他情形。
四、聘任程序
(一)五级、六级及七级职员聘任程序
1.个人申报:12月10日~12月16日
申请人登录一网通办,点击服务事项分类下方“热门服务-考核评价”,选择“职员职级(五、六、七级)晋升申请”模块,或直接登录https://service.xidian.edu.cn/v2/matter/start?id=325,填写表单并上传附件材料后进行线上提交。
2.资格审核和民主测评:12月17日~12月23日
所在单位对照各级职员晋升条件,对申报人员聘任资格和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对审核未通过的条目及时告知申报者进行修改并重新提交。同时,所在单位应对符合聘任条件的申报人员进行民主测评,线上填写审核意见和民主测评结果(登录一网通办,点击界面右侧悬浮窗口“待审”,点击“审批”)。
3.聘任推荐:12月24日~12月27日
所在学院二级党委/机关党支部对照职级晋升条件,结合民主测评情况线上填写推荐意见(登录一网通办,点击界面右侧悬浮窗口“待审”,点击“审批”)。
4.评审公示:12月28日起
由人力资源部组织专家现场评审(五级职员采用陈述答辩评审形式,六级、七级职员采用材料评审形式),将评审结果报学校岗位设置与岗位聘任委员会审定,并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结果公示。
5.学校发文聘任。
(二)八级职员聘任程序
1.个人申报:12月10日~12月16日
申请人登录一网通办,点击服务事项分类下方“热门服务-考核评价”,选择“职员职级(八、九级)晋升申请”模块,或直接登录https://service.xidian.edu.cn/v2/matter/start?id=326,填写表单并上传附件材料后进行线上提交。
2.资格审核和民主测评:12月17日~12月23日
所在单位对照各级职员晋升条件,对申报人员聘任资格和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对审核未通过的条目及时告知申报者进行修改并重新提交。同时,所在单位应对符合聘任条件的申报人员进行民主测评,线上填写审核意见和民主测评结果(登录一网通办,点击界面右侧悬浮窗口“待审”,点击“审批”)。
3.评审公示:12月24日起
所在二级党委/党总支聘任工作小组对照职级晋升条件,结合民主测评情况进行现场评审(八级职员采用材料评审形式),线上填写评审意见(登录一网通办,点击界面右侧悬浮窗口“待审”,点击“审批”),并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结果公示。
4.学校发文聘任。
五、相关说明
1.职员职级与现有职务、职称是并行制度。
2.现已退居二线的处级干部、仍在岗的主任/副主任科员,可按照其原任管理职务级别按规定申报晋升更高级别职员。
3. 2020年聘任时,工作业绩、所获奖项等可自任现职务级别之日起填写。
4.此次职员职级聘任起聘时间为2020年1月1日。
5.若上述聘任时间安排有变化,请以具体通知为准。
6.本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同时,《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关于开展职员职级首次聘任的通知》(人字〔2019〕106号)废止。
咨询电话: 人力资源部 81891872
信息网络技术中心 88201255
人力资源部
202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