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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级学生实验班选拔的通知

2024-08-31  审核人:  (已浏览)

各有关单位:

为紧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加速培育新质生产力,探索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新模式,发挥教育教学改革引领示范作用,更好地开放优质资源让更多学生受益,现面向2024级新生遴选部分优秀学生进入实验班学习,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验班类型和计划选拔名额

本次18个实验班合计选拔400人,各实验班专业、主管学院(部)及选拔人数如下,实验班介绍请查看“附件1实验班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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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资格

1.研究型人才培养实验班及图灵人工智能科学实验班(序号11—14、18)报名资格范围:(1)非高考改革省份的理科新生及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物理+化学”科目的新生,且高考成绩在我校录取的该省考生中排名前30%(高考分数线可在附件2中查询);(2)预科转入的理科新生。

2.其他实验班报名资格范围:(1)非高考改革省份的理科新生及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物理+化学”科目的新生;(2)预科转入的理科新生。

3.本次选拔不包括以下学生:

(1)中外合作办学学生;

(2)定向生、保送生、运动训练专业及艺术类学生;

(3)已经通过高考录取到电子信息类(卓越计划实验班)、电子信息类(新工科一流人才引领计划创新实验班)和计算机类(新工科一流人才引领计划创新实验班)等3个实验班大类的学生。

三、选拔时间及程序

1.报名申请     8月31日—9月4日17:00

报名实验班的同学登录一站式网上办事大厅(https://ehall.xidian.edu.cn)转专业模块进行报名,报名时注意选择实验班对应的专业和专业方向进行报名。系统操作指南见“附件2 实验班选拔系统操作指南”。

特别注意:(1)在选拔的18个实验班中,每人只能填报1个志愿,如报名后需要更改,请在报名截止前,登陆系统撤销原志愿后,方可再次报名。

(2)报名人数不足开班人数的实验班,当年停办,并将通知学生改报其他实验班,请务必保证系统中填写正确的手机号码,并保持电话畅通。

(3)请各位同学认真阅读“报名资格”相关要求,资格审核时不符合报名资格的学生直接按“资格审核不通过”处理,不安排补充报名。

报名截止后,开展报名资格审核和学生笔试成绩上传。

2.心理健康测评     8月31日—9月4日17:00

通过心理健康教育大数据平台网站(https://xlzx.xidian.edu.cn)或手机扫码下方二维码进入平台完成心理健康测评,操作指南见“附件3 心理健康测评平台操作指南”。未按时参加心理健康测评的学生不予安排面试等后续考核环节。

3.发布面试通知     9月5日上午

9月5日上午,各学院(部)根据新生能力测试数学和英语成绩进行筛选和面试分组,在各学院(部)网站公布面试分组、时间、地点等信息,请报名同学及时查看实验班主管学院(部)的网站通知。各学院(部)网站可在学校主页(//www.nekens.com)点击“机构设置-教学科研机构”查询。

面试为双盲随机面试,面试中不得介绍姓名、学号等个人信息,面试身份码为唯一身份标识,面试自我介绍时说明身份码即可。面试身份码查询方式将在各学院(部)网站面试通知中公布。

4.面试考核     9月5日

9月5日下午、晚上,各学院(部)组织面试等相关考核环节。

5.录取公示     9月6日—9月8日

各学院(部)确定预录取学生名单,报本科生院备案;学校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三天。学生自9月9日起按各实验班课程安排上课,请及时查看更新后的课表。

学校在公示期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有关人员或专家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由本科生院组织有关专家复议。

6.公布结果

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各实验班录取结果,办理相关手续。

四、录取规则

1.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排定名次(其中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实验班排名时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其他实验班排名时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按照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预录取名单。笔试成绩为学生新生能力测试数学和英语成绩的平均分,成绩查询方式见附件2。

2.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包括知识面、逻辑思维能力、表达能力、心理承受能力、团队精神及实践动手能力等。竞赛获奖需提供获奖证书的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竞赛获奖情况在面试时由评委予以综合考虑,并纳入面试成绩。

五、其他

1.各实验班录取学生学费自2024~2025学年起按照录取实验班所在专业的收费标准收取,多退少补。

2.各实验班相关事项咨询方式:

本科生院 英才学院办公室 牛老师 029-81891762

3.凡通过选拔获得实验班录取资格的学生原则上不得放弃该资格,选拔相关过程一并记入学生诚信档案,并纳入评奖评优综合考核范围。

4.凡通过选拔进入实验班学习的学生,原则上本科期间不再参与大类专业分流、转专业及其他实验班选拔。

本科生院

2024年8月31日

 附件1 实验班简介.pdf

 附件2 实验班选拔系统操作指南.pdf

 附件3 心理健康测评平台操作指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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