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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学校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2022-09-19  审核人:  (已浏览)

各单位:

按照国务院教学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2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229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2年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简称“数据采集”)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教育质量监测数据是国家和社会对学校办学质量评估的重要依据,用于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专业认证、质量预警等工作,是教育部编制各高校质量监测报告的基础,也是学校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撰的基础,对学校声誉和发展具有重要影响。采集数据工作精细复杂、关联性强、覆盖面广,准确度、公开度要求高,涉及单位众多。为做好该项工作,特提出以下要求。

1.高度重视,领导牵头,责任明确

学校已申请参加2023年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第一类),本年度采集的数据将直接支撑我校评估工作,为评估专家首要审核材料,请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本年度数据采集工作,明确责任领导,选配责任心强、态度严谨、业务熟练的工作人员,且填报期间不随意调换,以保证工作的连续性。

2.统筹安排,通力合作,相互理解

请各单位按照《2022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表格及内涵说明》(见附件1)中的分工开展工作,各数据表首位单位为该数据表格采集任务的责任单位。数据采集工作涉及面广,逻辑关联性强,且部分数据交叉散落在不同单位,请各单位在采集过程中通力合作、高效配合、相互理解,共同完成数据采集工作。

3.质量优先,数据准确,注重时效

各单位数据填报工作人员要提高数据采集责任意识,遵守《教育统计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4号),并认真阅读填报指南,准确把握指标内涵,“指标解释”存疑时请及时沟通,保证数据采集准确性,严格按照数据规范和时间进度要求填报,高质高效完成数据采集任务。

二、任务安排

本次数据填报时间为2022年9月15日~11月20日。按照“逐级负责、逐级申报、逐级审核”的程序开展,主要工作内容与进度安排如下:

1.前期准备阶段(9月15日-9月19日)

请各单位确定数据填报和审核人员各1人,审核人原则上为单位负责人。9月19日前将《2022年数据采集工作人员信息表》(附件2)反馈至本科生院质监中心邮箱(zlglk@xidian.edu.cn),以便账号分配、交流培训和数据填报工作的实施。

2.数据采集阶段(9月20日—10月23日)

基础数据表作为数据采集库的数据字典,被其他表格数据关联调用,需要优先录入。基础表包括:表1-2学校相关党政单位、表1-3学校教学科研单位、表1-4-1专业基本情况、表1-4-2专业大类情况表、表1-5-1教职工基本信息、表1-5-3外聘教师基本信息、表1-6本科生基本情况、表1-7-1本科实验场所。数据表的录入顺序按如下步骤进行。

步骤一:填报“表1-2学校相关党政单位”和“表1-3学校教学科研单位”(人力资源部负责),作为后续填报数据校验的依据,9月26日前完成;

步骤二:填报“表1-4-1专业基本情况”和“表1-4-2专业大类情况表”(本科生院负责),作为后续填报数据校验的依据,9月28日前完成;

步骤三:填报“表1-5-1教职工基本信息”和“表1-5-3外聘教师基本信息”(人力资源部负责)、“表1-6本科生基本情况” (本科生院负责)、“表1-7-1本科实验场所”(实验室与设备处负责),9月30日前完成。

步骤四:其它表格均可同步填报,10月23日前全部完成。

3.数据核验修正与上报(10月24日—11月20日)

10月24日-11月6日:本科生院对各牵头单位提交的数据进行校验,对异常数据和系统报错信息反馈数据表牵头单位进行核实和修改。

11月7日-11月20日:导出校验无误的数据,形成数据分析报告,提交学校审定。学校审定后,采集数据提交至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

三、其它注意事项

1.若数据采集协助单位未在任务分工表中明确列出,但牵头单位需要相关单位配合支持的,请相关单位予以积极支持。如任务分工有偏差,请及时和本科生院联系,以便及时调整。

2.请各单位注意工作完成时间节点,严格按时序执行,以免影响总体工作进度。学校领导和单位领导(数据审核人)可实时登录系统,查看历年填报原始数据、数据分析报告和2022年数据填报工作进展,以便及时对相关工作做出指导和提醒。

3.各单位数据填报人应及时通过学校服务门户登录“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平台”(网址:http://data.xidian.edu.cn),结合往年数据(系统内可下载),按规则填报数据,核对无误后提交审核。部分数据已自动对接,请相关单位核对无误后提交。同时,如认为本单位业务系统内已有数据完全符合采集数据要求,请及时推送数据至学校“数据中台”或提供数据接口,与本科生院联系对接数据表单字段,实现数据自动采集。

4.各单位数据表的最终纸质版,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请于11月12日前交至本科生院质监中心(南校区行政楼206室)备案。请相关单位注意数据关联资料的汇集,为编撰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做好准备。

5.请相关单位对比本单位主责业务数据和一流大学常模值、高校办学条件指标、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等指标,查找薄弱环节,有目标的开展建设。

6.请各单位数据采集工作人员加入微信群“新一轮审核评估工作组”。如有任何疑问可在微信群内提问,或与本科生院质监中心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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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张志波 丁思琪

联系电话:029-8189237781891767

    箱:zlglk@xidian.edu.cn

 

 

附件:1.2022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表格及内涵说明(含任务分工,请在教务处网站或微信群内下载)

 

                             本科生院

                        2022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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