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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度科研项目考核及绩效发放的通知
时间:2014-04-21 19:25:07来源:科学研究院点击:

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科研项目的过程管理,提高我校承研项目的完成质量,根据国家相关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及《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试行)》(西电科〔2013〕33号)的规定,学校将对部分在研科研项目进行年度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发放2013年度科研绩效。

一、    考核范围

1、   GF项目;

2、   科技部项目;

3、   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含合作申报项目);

4、   横向项目。

二、    考核时间

2014年4月25日-2014年5月9日

三、    考核内容

1、   项目年度进展情况;

2、   经费支出使用情况。

四、    考核步骤与方法

1、   项目自查。课题组依据年度合同要求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完成年度任务要求的项目根据预算提出绩效发放申请。

2、   学院考核。项目组自查情况进行检查,形成考核意见,并结合考核结果提出绩效发放意见。

3、   科研院审核。科研院对各单位检查及申报情况进行审核。对完成年度任务的项目按标准发放年度科研绩效。

五、    注意事项

1、    考核范围内已通过上级机关组织的2013年度检查或中期检查的项目,视为已通过考核,不再重复考核。

2、    两年期以上的GF项目的绩效由科研院提供清单,各学院到科研院334房间领取相关部分电子版后,组织相关课题负责人核对并签字后上报清单。

3、    科技部项目及重大专项的绩效申报,需要附上相应预算表或合同,预算中有绩效列支且间接费用大于总经费的9%的项目方可申报。(申请数额应不高于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5%)

申请绩效数额计算方式:

1)             间接费用大于9%且管理费等于或大于总经费的9%的项目:

申请绩效数额=预算中绩效比例*年度到校经费

2)             间接费用大于9%且管理费小于9%的项目:

申请绩效数额=间接费用大于9%的部分

4、    横向项目在确保项目完成的情况下,绩效不得超过年度到校经费的40%。

5、    所有申报表格中,所填数额单位统一为“万元”。


请各学院于5月9日将项目考核表、核对签字后的绩效发放表、签字后的绩效发放申请审核汇总表(两项)纸质版各一份加盖学院公章,连同电子版一并交至科研院334房间。


科学研究院

2014年4月21日


附件1-4:2013年度项目考核及绩效发放相关附件v6.xls

附件5:2013年度科研项目绩效发放流程与注意事项v6.doc

(http://ord.xidian.edu.cn/zytz_info.asp?bh=778&id=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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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度科研项目考核及绩效发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21 19:25:07来源:科学研究院点击:我要评论: 0

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科研项目的过程管理,提高我校承研项目的完成质量,根据国家相关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及《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试行)》(西电科〔2013〕33号)的规定,学校将对部分在研科研项目进行年度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发放2013年度科研绩效。

一、    考核范围

1、   GF项目;

2、   科技部项目;

3、   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含合作申报项目);

4、   横向项目。

二、    考核时间

2014年4月25日-2014年5月9日

三、    考核内容

1、   项目年度进展情况;

2、   经费支出使用情况。

四、    考核步骤与方法

1、   项目自查。课题组依据年度合同要求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完成年度任务要求的项目根据预算提出绩效发放申请。

2、   学院考核。项目组自查情况进行检查,形成考核意见,并结合考核结果提出绩效发放意见。

3、   科研院审核。科研院对各单位检查及申报情况进行审核。对完成年度任务的项目按标准发放年度科研绩效。

五、    注意事项

1、    考核范围内已通过上级机关组织的2013年度检查或中期检查的项目,视为已通过考核,不再重复考核。

2、    两年期以上的GF项目的绩效由科研院提供清单,各学院到科研院334房间领取相关部分电子版后,组织相关课题负责人核对并签字后上报清单。

3、    科技部项目及重大专项的绩效申报,需要附上相应预算表或合同,预算中有绩效列支且间接费用大于总经费的9%的项目方可申报。(申请数额应不高于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5%)

申请绩效数额计算方式:

1)             间接费用大于9%且管理费等于或大于总经费的9%的项目:

申请绩效数额=预算中绩效比例*年度到校经费

2)             间接费用大于9%且管理费小于9%的项目:

申请绩效数额=间接费用大于9%的部分

4、    横向项目在确保项目完成的情况下,绩效不得超过年度到校经费的40%。

5、    所有申报表格中,所填数额单位统一为“万元”。


请各学院于5月9日将项目考核表、核对签字后的绩效发放表、签字后的绩效发放申请审核汇总表(两项)纸质版各一份加盖学院公章,连同电子版一并交至科研院334房间。


科学研究院

2014年4月21日


附件1-4:2013年度项目考核及绩效发放相关附件v6.xls

附件5:2013年度科研项目绩效发放流程与注意事项v6.doc

(http://ord.xidian.edu.cn/zytz_info.asp?bh=778&id=22)



责任编辑:陈玉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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