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上半年大型仪器设备购置集中论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18日  资料来源:   浏览次数:[]



各单位、教学科研团队:

根据《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大型仪器设备购置论证实施细则(试行)》(西电实验〔2021〕2号),现就2024年上半年大型仪器设备购置集中论证工作安排如下:

一、2023年集中论证有关情况

2023年,学校共收论证申请60项。经查重评议、论证审核和论证会质询,52项通过,8项未通过。

与之前论证未通过项一并梳理分析,其主要原因为:

1.查重评议未通过审核。二级单位没有进行设备查重或重复购置无充分、过硬理由;

2.预计年度运行机时过低。运行机时是指必要的开机准备时间+测试时间+必须的后处理时间。结合财政部、科技部、教育部对高校大型仪器设备评价要求及查重评议有关规定,仪器设备年度运行机时应满足:03类(仪器仪表)通用设备≥1400小时,专用设备≥800小时;04类(机械类)≥800小时;

3.选型理由不充分。申购人仅调研一个产品,没有对设备功能、相关技术指标及价格等的先进性、适用性、合理性、排他性等进行比较分析;

4.保障性条件不满足。如:未填写存放地,或内容与实际不符;

5.涉及危险性的设备未进行安全评估,无应急处理预案。

二、2024年上半年集中论证安排

(一)论证范围

2026年5月前拟通过申报项目、申请专项等方式,利用财政性资金或学校自有资金购置,直接用于教学科研、技术开发及其他科技活动的,单台套或批量价值在40万元及以上的仪器设备(含软件)和科研设施,均应提请本次论证,包括此前论证结论为“重新论证”的项目。

请各单位、教学科研团队提前做好仪器设备采购计划,避免因未及时完成论证导致采购计划推迟。论证结论有效期两年。

(二)论证步骤

第一步:申购人填写论证材料。申购人据实填写《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大型仪器设备购置可行性论证审批表》(附件1),若属进口仪器设备的,需同时填写《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进口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附件2)。

第二步:二级单位初审。各二级单位、教学科研团队进行查重评议和论证审核,单位负责人在论证报告签字确认加盖公章,并汇总填写《拟购大型仪器设备汇总表》(附件3)。

请于4月15日前将附件1、附件2、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ysbc@xidian.edu.cn,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提交至南校区办公楼117。

第三步:学校集中论证。实验室与设备处将对查重评议和论证审核情况进行复核(复核情况计入二级单位有关考核评价结果),并按照学科类别组织专家进行集中论证。对如下情况将从严把关:

1.所辖实验室管理混乱,安全工作抓而不实,隐患问题整改不力;

2.不纳入公共平台统一管理;

3.在学校资产系统(https://zcgl.xidian.edu.cn)或在学校共享系统(https://dygx.xidian.edu.cn)中已有同类设备,或此前已有同类设备论证通过且在有效期范围内(附件4),可通过共享支撑当前研究;

4.对仪器设备刻意拆分、打包或未使用规范名称;

5.保障性条件(物理空间、水、电、环境等)未落实;

6.满足阶段性使用需求,可通过购买服务解决。

第四步:申购人修改论证材料后再次提交审核并备案。论证会结束后,申购人需在5个工作日内落实专家意见并修改论证材料,二级单位审核通过后,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ysbc@xidian.edu.cn,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提交至南校区办公楼117。

(三)其他要求

1.请各单位加强统筹谋划,专人负责,及时传达部署,认真填报审核,有重要情况或问题可联系实验室与设备处实验设备管理科。

2.按照“无论证,不预算”的工作原则。论证是安排预算和购置设备的前置条件,通过购置论证后,方可设法申请预算。凡没有通过论证的大型仪器设备,将不被考虑纳入学校财政性资金或自有资金预算安排。

专此通知。

联系人:张欣萌029-81891881 15129393077 袁雨凡029-81891881 18710964261

附件:1.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大型仪器设备购置可行性论证审批表

2.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进口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

3.拟购大型仪器设备汇总表

4.近两年集中论证审核通过的仪器设备清单

5.论证流程图

实验室与设备处

2024年3月18日

关闭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