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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第三届“优秀新媒体”“优秀新媒体原创作品”“新媒体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7年11月20日   党委宣传部   (浏览次数:)
各分党委、各单位:

2017年以来,在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下,校内各级各类新媒体建设蓬勃发展,涌现出了一大批优质的新媒体平台、有影响力的优秀新媒体作品和先进新媒体工作者,为学校新闻宣传、信息公开、舆论引导、网络文化建设和生活服务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为学校品牌形象的塑造、校园好声音的传播及新媒体集群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为表彰先进,鼓励引导广大师生更好地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满足师生对美好网络文化生活的向往,创造更多适于新兴媒体传播、内容积极、格调健康的网络文化精品,拟对2017年度在学校新媒体建设运营和网络文化建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予以表彰。现将有关评选表彰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一)优秀新媒体。该奖为组织奖,名额4个,颁发奖牌。
(二)优秀新媒体原创作品(图文和影像)。该奖为优秀网络文化产品奖,名额20个,颁发纪念品和获奖证书。
(三)新媒体之星。该奖为个人奖。名额10个,颁发纪念品和获奖证书。
二、评选范围及要求
(一)优秀新媒体。
范围:以学校和二级单位及相关群团组织名义依法依规登记注册备案的各类微博、微信公众平台。
要求:有较完整的组织架构、固定的运营团队、明确的工作分工、稳定的信息推送;有明确的发展定位和运营特色,有一定粉丝量和活跃度;在网络舆论引导、品牌形象宣传、先进文化传播、师生校友服务等方面推出过传播范围广、宣传实效佳的新媒体作品。
(二)优秀新媒体原创作品。
范围:包括网文、文案、图片、微视频、音频或相关新媒体创意作品。
要求:新媒体新闻、文案、图片、微视频和音频要兼具关注度和吸引力;新媒体创意作品要兼具思想性、艺术性和文化传播价值。
(三)新媒体之星。
范围:包括新媒体指导教师或运营团队学生,在学校各级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建设运营中做出较大贡献的老师和学生。
要求:1.具有较强“互联网+”意识能力,主持策划过新媒体宣传方案并取得较好宣传实效,宣传案例具有典型性、示范性和推广价值。或在新媒体原创内容、采编、运营、技术创新等某一方面有突出贡献的个人。2.每个新媒体平台只能推荐1名候选人。
三、评选流程及办法
(一)申请(11月21日-12月8日)。填写附件中对应的《申请表》(双面打印),并提供书面支撑材料。
(二)初评(12月11日-15日)。根据评选标准,确定候选单位(作品或个人)。
(三)评审(12月18日-12月29日)
1.网络投票。12月18日-22日通过官方微信进行线上投票,网络投票权重为40%。
2.专家评审。12月25日左右组织专家进行线下评审,权重为60%。
3.确定名单。根据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情况,按照“投票得分*0.4+评审得分*0.6”总得分确定表彰名单。
(四)公布与表彰(2018年1月)。学校将公布获奖名单,并予以表彰。
四、其他事项
请各单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qtian@xidian.edu.cn,同时将纸质版和相关支撑材料加盖公章报送至党委宣传部网络与思想政治教育办公室。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8日。
联 系 人:田敬权
联系电话:81891713
相关申请表格电子版请在党委宣传部网站左侧“资料下载”栏目下载。

党委宣传部   
2017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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